2011年3月17日 星期四

陸羽泡茶師檢定受檢須知-2008年-參考

陸 羽 泡 茶 師 檢 定 受 檢 須 知
二○○八春版
一、報到注意事項:
  1. 時間:第一天:下午 1 : 30 ~ 2 : 00  第二天:上午9 : 30 ~ 10 : 00
  1. 地點:臺北市衡陽路64號3樓 (衡陽路、博愛路口) 。 陸羽茶藝中心門市櫃台,電話:(02)2331-6636轉211
  1. 報到手續:(1)簽到(2)領取名牌,掛於左胸前。
二、學科檢定:(第一天)
  1. 報到完畢,下午二時進入學科試場,依排定號碼就座。
  2. 本項檢定共有五十題,採選擇題方式,單選或複選依題意為之,每題兩分,滿分為一百分。
  3. 答案卷可用原子筆、鋼筆、簽字筆作答,請勿用鉛筆。
  4. 塗改至難以辨別之答案不予計分。
  5. 檢定時間為下午二時至二時五十分。
  6. 遲到逾十分鐘者,視為自動棄權,不得要求參加考試,時間以電話報時台為準。
  7. 試卷不得攜出,應與答案卷同時交回,未交回試卷者,答案卷不予計分。
  8. 除對作答方法與印刷字體不清楚外,其他純屬題意的疑問概不說明。
  9. 與試人員在檢定開始後不得起立、離座、交談、傳遞物品,發問時請先舉手徵求主考官同意。
  10. 學科成績在術科檢定後一起公佈,滿七十分者,視為學科單項檢定通過。

三、術科檢定:(第二天)

  1. 分三場舉行,第一場為上午十時至受檢完畢 (約上午十二時),第二場為下午一時至受檢完畢 (約下午五時),第三場為下午六時卅分至受檢完畢 (約晚上十時)。
  2. 中、南部受檢人員得優先第一場應試,人數超過時以抽籤決定之。
  3. 每場受檢人員以抽籤決定先後順序。術科單項受檢人員請於第一天下午二時五十分到考場抽籤。未抽籤者,由檢定單位代抽,不得異議。
  4. 檢定時由掌鐘人員點名,四人一組同時應檢,每組的第一位代表該組向監察員抽籤,決定該組受檢題目。
  5. 主辦單位從各種不同特質的茶類中,選定三種茶,並指定使用的茶具及沖泡的次數及享用的人數,由應檢員連續沖泡。若操作方式與題意不符,該種茶將不予計分。
  6. 依題目之順序,奉茶到評審席上。大桶茶之多餘茶湯保存於原容器內。
  7. 大桶茶奉茶完畢後由監察員量出所使用的茶葉及泡出之湯量,當場報告,並說明計分情形,作為評審考核「經濟」項目的參考。
  8. 小壺茶於奉完茶後、大桶茶於沖泡間,可試飲茶湯,但僅限一小杯,茶湯備妥後不得再行調整濃度。
  9. 評分標準:

項      目
百  分  比
備      註
茶      湯
60%
技藝、儀態
20%
經      濟
10%
註 1
整      潔
10%
註 2
時間控制
逾時依規定扣分
註 3
共      計
100分
註 4

註1:「經濟」評分係指茶葉用量、茶湯份量是否合於經濟原則。一次供茶服務中,應將茶葉作最有效的使用。
B.大桶茶茶湯份量控制不良扣分標準如下:
A.大桶茶茶葉用量控制不良扣分標準如下:


超過或不足%
扣分標準
10 ~ 20
扣3分
20 ~ 30
扣7分
30 ~
扣10分


超過標準用量的%
扣分標準
10 ~ 20
扣3分
20 ~ 30
扣7分
30 ~
扣10分

( 以每150CC的茶湯使用茶葉3公克為標準 )       ( 以每杯八分滿計算 )


註2:除大桶茶外,沖泡結束,沖泡器一律去渣歸位,未去渣者扣3分。
註3:三種茶限40分鐘完成,逾時扣分情形如下:
超 過 時 間
扣分標準
5 ~ 6分鐘
扣1分
6 ~ 7分鐘
扣2分
7 ~ 8分鐘
扣4分
8 ~ 9分鐘
扣7分
9 ~ 10分鐘
扣10分
( 超過10分鐘強制結束 )


註4:註1的茶量、湯量與註3的時間由現場監察員提供資料供評審參考之。

  1. 每位評審對受檢者所表現的三種茶分別計分,每種茶的表現總分達七十分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以上者,即算通過一關,四位評審全部通過,即有十二關。  
  2. 通過十關以上〈含十關〉,且12關之平均分數達七十分以上者,視為通過術科單項檢定。

四、其他規定:
  1. 學、術科均檢定通過者,發給「泡茶師證書」,單項檢定通過者,發給單項證明書。
  2. 學、術科單項通過者,兩年內得保留成績再報名受檢未通過部分。
  3. 學、術科全部重考時,原保留之成績取消。 主辦.天仁茶藝文化基金會 承辦.陸羽茶藝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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